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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财务代表队在省教育厅会计知识大赛笔试阶段中夺冠

发布日期:2007-10-19  点击量: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2007年3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包括两个赛程,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第二赛程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队进京参赛。

为此,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黑龙江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会[2007]7号),我省将于10月25日举办省级选拔赛。

黑龙江省教育厅以此次省级选拔赛为契机,举办了黑龙江省教育厅会计大赛。通过组队参加会计知识大赛,更好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掀起学习、普及会计知识热潮,充分调动全省各高校、厅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和高校从事财务专业教师、学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通过大赛选拨优秀队伍,代表教育厅参加黑龙江省第三届会计人员知识大赛。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参赛对象为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厅直属单位的持证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务专业教师和财务专业的学生等。第一赛程由教育厅财审处按财政部组织采用网上答题的方式进行。第二赛程由各单位通过内部选拔赛后组成代表队。省高校设有财务专业的院校组成两个代表队,即本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组成一个代表队;教师、学生组成一个代表队。没有财会专业的院校由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组成一个代表队。各参赛代表队由一名领队、三名正式参赛选手、一名预备选手组成。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教育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教育厅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竞赛规则》和《黑龙江省省教育厅会计知识大赛实施方案》,确保省教育系统会计知识大赛的顺利举行。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比赛方式分为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采取笔试的方式。参赛各队选派4名选手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80分钟,题型包括判断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等,试题难度相当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水平。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参赛工作。10月15日上午,校长唱江华、财务处长马明志、经管学院党委书记李玉山、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周强、指导教师侯颖等在中区办公楼5楼502室为我校孙丹丹、刘新宇、常艳美、赵微微等4名参赛选手送行。唱江华校长勉励参赛选手勇于竞争、敢于挑战,以扎实的功底和饱满的热情在省教育系统第三届会计大赛中展示我校会计人员的风采。

10月16日,黑龙江省教育系统第三届会计大赛在哈尔尔滨举行。经过紧张、激烈地比拼,我校参赛代表队在全省教育系统34个代表队中脱颖而出,以133.50分的笔试成绩夺得了笔试阶段财务代表队第一名。在此次大赛笔试成绩个人名次排行榜中,我校4名参赛选手在前31名获奖人员中均位列前11名内;其中前10名中,我校参赛选手占3人。

10月17日晚,我校参赛代表队返校后,校长唱江华、副校长曲伟建、财务处长马明志、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李玉山、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周强、指导教师侯颖亲切会见了载誉而归的我校参赛代表队一行,唱江华校长代表学校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学校赢得新的荣光。

10月23日,初战告捷的我校代表队将参加黑龙江省教育系统第三届会计大赛口试决赛。

本次会计知识大赛是加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一个举措。我校切实加大对本次大赛的宣传力度,借助本次大赛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财经专业教学水平,努力开创会计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