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新闻发布会 |
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骆莉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此,今天我们专程邀请省科技厅厅长高鹰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省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张旭明和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条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我们先请吴恩玉副主任作介绍。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2023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对这部法规的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这次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沙巴体育平台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上位法,确认和提升我省科技领域改革创新经验,破解实践难题。《条例》的修订对于完善科技领域法规体系,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推进我省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塑体制机制新优势,系统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总书记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统筹推进,《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建立和完善科研攻关协调机制,完善重大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加强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二是系统布局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项目,编制创新链技术路线图,统筹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地方政府围绕本地区产业需求,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实施攻关,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
二、创新制度设计,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针对一直以来存在的制约科技成果特别是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老大难问题,作了以下创新性规定:一是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应当约定转化义务和转化期限,约定期限内未实施转化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公开发布并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实施。二是将先试用后转化制度法定化,支持企业承接转化科技成果。三是优化职务科技成果产权管理方式,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同时,《条例》还要求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明确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可以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
三、着眼创新策源优势,助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能够有效形成企业、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的集聚效应,对突破科学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具有重要意义。对浙江来说,高能级科创平台是目前相对而言的弱项。为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培育壮大以新型实验室体系为骨干的战略科技力量,并明确了支持省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具体举措。二是围绕构建和完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支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形成梯次发展、多元协同、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三是培育和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四、健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制度,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不仅能够助力重大科研成果产出,还有利于帮助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为更好地发挥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的积极功能,《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数字化开放共享平台,实行集成管理和服务。二是明确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实行开放共享,鼓励社会资本购置的也纳入开放服务平台,并规定了相应优惠措施。三是加强购置环节的统筹,健全以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为主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联合评议工作机制。四是要求省有关部门参与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合作机制。
五、建立科技创新协作互助机制,创新区域发展驱动模式。科技创新资源客观上存在空间分布不均衡现象。科技创新既要加强创新要素集聚以发挥创新合力,也要注重区域间的协作互助,结合各地特点探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模式。为此,《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空间布局,探索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模式。二是统筹科创走廊布局,建立健全科创走廊建设的相应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三是明确本省通过单列科技计划项目、选派工业科技特派团等措施,引导科创要素向山区、海岛县转移。
六、完善政策供给体系,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生态。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关键是要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科技创新能力的系统提升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全方位优化创新生态。为此,《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二是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探索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和项目经费负面清单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完善政府设立的科技创新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容错机制,建立覆盖不同阶段投资类型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五是鼓励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科研风险,并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承担方面的容错免责机制。
记者朋友们,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作出了“浙江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为我省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推动《条例》落到实处、早见成效,为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骆莉莉:
谢谢吴副主任的介绍。下面请大家提问。
新华社浙江分社:
科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请问目前浙江的科技发展、科技创新的现状是怎么样的?在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方面,浙江还有哪些考虑?谢谢。
省科技厅厅长高鹰忠:
首先我借这个机会要对社会各界,包括我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们浙江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您的这个问题非常好,过去20年,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科技创新发展道路奋勇前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如期建成创新型省份,去年浙江省区域创新能力历史性跃居全国第4位,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一是战略科技力量形成体系化布局。坚持“高原造峰”,系统构建区域创新平台和高能级科创平台体系,目前拥有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8个国家高新区,8个国家创新型城市,13个国家创新型县(市);积极争取国家在浙江布局高能级科创平台,目前布局1家国家实验室,2个国家大科学装置,1个国际大科学计划,2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10家省实验室和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双10”布局,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二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深入实施“双尖双领”攻关计划,取得全球神经元规模最大的类脑计算机、“冰光纤”、仿生深海软体机器人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2020年度获得38项国家科技奖,其中为主获得19项、数量全国第3。三是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得到持续性增强。实施两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企业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3位,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6万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9.8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38家,科技领军企业100家,企业创新呈现“5个百分之八九十”的格局,即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机构、承担科技项目、授权专利均占全省80%-90%。四是产业创新水平实现整体性跃升。实施“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升至65.3%、名副其实成为主导产业。五是科技人才队伍呈现结构性优化。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着力打造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累计引进全球顶尖人才109位,入选中国政府友谊奖外国专家54名,培育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34个,连续举办5届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
《条例》是我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作用的地方性法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系统谋划省域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坚持以创新深化为战略核心,迭代升级“315”省域科技创新体系,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工作,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重点做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是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资源,聚焦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导向的科研主攻方向,推动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水平大学等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二是聚焦科技前沿领域,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聚焦创新链产业链上的“卡点”“堵点”,深化重大任务牵引的科研组织模式,全链条、一体化组织实施央地协同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省市协同项目等,加快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三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迭代“两清零一提升”行动,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四是打造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实施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一体打造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科技人才浙江方阵,加快形成人才强省雁阵格局。
五是持续推进均衡发展,实施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坚持“一廊引领、区域联动”,大力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联动推进G60(浙江段)、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绍兴、台州湾等科创走廊建设。唱好杭甬“双城记”,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群。
六是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实施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行动。以科技体制改革为牵引,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深入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省级创新深化试点,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构建高效率攻关组织、高水平要素保障、全方位科技激励、多层次创新保护等制度体系,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浙江日报:
与先进省市相比,浙江基础研究相对薄弱,经费投入也不算高,重大标志性成果缺乏等短板依旧存在。请问在提升基础研究能力方面,省里接下来会有哪些具体的举措?谢谢。
吴恩玉:
谢谢你的提问。确实,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基础研究,本次《条例》修订更是围绕补齐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短板,从三方面推进基础研究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要求制定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开展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和遴选评估,建立健全基础研究体系,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
二是加大研究投入。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稳步增加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费用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享受财政补贴等政策优惠,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或设立基金等方式投入基础研究。
三是加强学科建设。规定支持高校建设基础学科研究机构,整合提升优势特色学科,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研究。要求高校统筹安排一定比例的学科建设经费用于基础研究。
此外,《条例》还对加强自然科学基金对基础研究的资助作了规定,明确除省自然科学基金以外,设区的市有条件的县级政府以及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可以按照规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出资设立基金,共同资助基础研究。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香港经济日报:
请问一下发布人,浙江在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方面,尤其是在提高转化的效率和质量上有哪些具体的举措?谢谢。
高鹰忠:
首先感谢你对科技成果转化这项工作的关注。近年来,我省开展了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集成改革,打造了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和“浙江拍”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开发了“安心屋”“供需荟”等数字化应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成效进一步提升。《条例》充分吸纳了赋权改革、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改革经验做法。下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一,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全过程管理。明确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要求在立项时约定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和转化期限。在约定期限内未实施转化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按规定将科技成果公开发布,并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第二,打造成果交易市场化平台。推进与金融保险机构、第三方交易平台等主体战略合作,积极推进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和“浙江拍2.0”,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供求匹配机制和竞争合作机制。探索组建科技咨询服务机构,为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风险减量服务。
第三,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走通“赋权+作价入股”等路径,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5家单位扩大至全省域的研发机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支持上述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推动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以及成果直接或者指定持股平台作价投资所形成的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第四,全面推广“先用后转”机制。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引导研发机构、高校等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约定先免费试用再有偿转化的方式实施转化,通过开发“先用后转”保险产品、制定“先用后转”交易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信用机构协同联动等方式,体系化保障成果转化双方权益,促进科技成果和资源要素向山区26县、海岛县和中小企业“下沉”转移。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科技日报:
我想问一下,科研人员是我们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和宝贵资源,在这次《条例》当中也有相关的一些设置。我想了解一下我们浙江在科研人员这一块的一些具体落地政策是怎么样的?谢谢。
省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张旭明:
谢谢你的提问。首先,我想借此机会,代表省委人才办对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们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强调,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才和科技创新协同发力、同频共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次新修订的《条例》第五章,对科学技术人员进行了专章部署,新增了“构建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人才服务保障”等内容,主要目的是努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浙江人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区域性特点,采取突破性举措,加快打造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
一是加快打造战略人才力量,提升创新发展支撑力。人才的高度决定发展的高度。我们将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以基础研究人才、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为重点,改进完善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扩大支持规模、优化支持结构、改进遴选流程,一体打造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战略人才方阵。
二是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人才政策竞争力。人才竞争的根本在于制度竞争,我们将以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为目标,通过部门联动、资源集成、多跨协同,打造有含金量、实操性的政策工具箱,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为科技人才排忧解难、松绑减负、加油鼓劲。
三是是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生态吸引力。省委始终把人才生态作为核心竞争力来抓,以最优生态吸引留住人才、最优服务凝聚团结人才。我们将以提升增值服务能力为重点,增加共性技术、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供给。发挥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机构等各方面作用,提高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优质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实干导向,引导人才坚守学术道德、科研伦理,淡泊名利。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浙江经视:
问题想提给教育厅,请问在当前中小学课业负担还普遍比较重的情况下,如何提升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另外,在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中如何发挥好高校的作用?谢谢。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
谢谢你的提问。科技创新的出发点,往往源自兴趣和好奇心。而对科学兴趣的培养,要从娃娃抓起。因此,加强儿童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工程。确实,当前中小学存在重知识讲授、轻实践体验,重分数成绩、轻兴趣培养的倾向,学生的课业负担也比较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为此,我们要深化中小学校的“双减”工作,一方面做好过重课业负担的“减法”,另一方面做好科学教育的“加法”。重点是强化实验教学,增加场景式、沉浸式的科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沙巴体育平台地动手实验、亲身体验,让学生在科学教育和科技实践中学到知识、爱上科学。同时我们要改进中考、高考的评价导向,增加实验操作考查考核的比重,引导中小学生切实提高探索兴趣和实验能力。
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融合交汇点,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和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这些年来,我省高校承担了全省80%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上周刚刚公布的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中,全省高校共获奖145项,占总数的49%;其中一等奖47项,占总数的78%。
着眼于贯彻实施《条例》,我省高校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件事:
第一,培养高层次人才。我省高校每年向社会输送近40万名大学生,他们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生力军。我们要加大基础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扩大本科及以上人才培养规模,让浙江孩子有沙巴体育平台的机会读大学、读研究生,为科技进步培养沙巴体育平台后备力量。
第二,推进有组织科研。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和科研平台。同时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生产一线实际需求,有组织开展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
第三,激发科学家活力。《条例》就引才、育才、用才作了专门规定,并提出了许多激励创新创造、扩大科研自主的政策。我们要用好法规的红利,激发高校科研人员沙巴体育平台的活力,努力让科技创造于国家有益、于个人有利。
国际在线:
目前企业研发投入方面浙江的情况如何?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浙江有哪些举措?
高鹰忠:
谢谢您的提问。这里我报一个数字,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我省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2416.8亿元,其中企业R&D经费投入达2082.7亿元,占全省比重达86.2%,企业已经成为我省科技创新主力军。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一是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能级。深入实施“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2.0版,提升3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5000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和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支持企业创建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推进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科技小巨人企业省企业研究院“双覆盖”行动。
二是壮大科技型企业基本盘。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梯次培育机制,力争到2027年,高新技术企业超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13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50家。
三是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目前,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有80%以上项目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下一步,按照《条例》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支持领军企业构建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的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
四是优化企业科创服务体系。组建50亿元规模的省科创基金,落实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强化“浙科贷”“创新保”、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对科技企业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政策倾斜。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骆莉莉:
谢谢。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