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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6-77793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08-10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6〕8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6-77793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08-10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6〕8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 日期: 2022- 07- 27 10: 2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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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方案(2016—201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0日

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方案(2016—2017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沙巴体育平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去杠杆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平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围绕更有效配置和使用金融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做好去杠杆与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等工作有机衔接;坚持企业去杠杆和金融去杠杆并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降低企业杠杆率。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有效遏制企业过度融资、过度负债、盲目扩张和盲目投资,逐步降低规模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资不抵债和高杠杆企业问题。

(三)优化企业融资结构。优化企业信贷结构,大力发展信用贷款,积极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稳步降低保证类贷款占比。扩大企业股权、债券融资规模,改善企业资本实力和负债结构,2017年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达30%以上。

(四)防范化解“两链”风险。深化困难企业分类帮扶,“一企一策”处置“两链”特困企业和“僵尸企业”,积极稳妥处置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能、“脏乱差”和“低小散”企业(作坊)债务。加快清理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特别是过度互保联保,逐步破解企业担保链症结。依法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切实维护全省信用环境稳定。

(五)金融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识别、预警和管控,确保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的杠杆率符合监管要求,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有保有压推进信贷结构优化。继续加强对关键领域、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压缩退出对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能以及“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的相关贷款。提高银行机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加大信用贷款发放,严格控制和规范保证类贷款。积极发展抵(质)押贷款,支持各地创新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办法,支持各地扩大股权、排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订单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银团贷款,完善和推广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合理控制企业信贷总额和对外担保总额。

(二)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大力推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积极扩大可交换债、可转换债等股债结合产品规模,争取试点发行绿色债、创投债、项目收益债、可续期债等新债券品种。积极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三)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争取投贷联动试点资格,探索设立子公司开展科创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实施。鼓励银行机构探索集团内部交叉合作、与第三方投资机构合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贷联动业务模式。鼓励商业银行成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创新发展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产品。

(四)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加快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进度。强化财政部门归口管理政府债务制度,严格举借审批和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落实中央财政以奖代补和省财政综合奖补政策,研究破解项目审核、用地等政策障碍,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五)加大产业基金、保险资金运用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产业基金规范化管理和实质性运作,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各级政府设立的产业基金规模达1000亿元。新设规模达100亿元的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探索设立产业应急救助基金,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和并购重组等各类基金集聚发展,加大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积极吸引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城市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我省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工程建设。

(六)加快“两链”风险化解处置。加强企业“两链”风险的排查警示。对于“两链”特困企业和“僵尸企业”,综合运用增资扩股、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处置,最大限度盘活金融资产、减少损失,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进度,督促银行机构用好用活清收、核销、转让等方式,做到应核尽核。充分发挥各类资产管理公司作用,积极争取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资格,进一步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优势企业引入境内外各类低成本的资金。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利率定价秩序。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存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结合当前企业承受能力并着眼长远发展,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加快还款方式创新,简化续贷流程,切实降低企业续贷成本。严禁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严格控制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收费水平,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设立财务公司等方式,提升财务资源配置效益。

(八)深化困难企业分类帮扶。推广金融机构分类帮扶困难企业的有效做法,对暂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对重点帮扶企业实行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对债务规模较大并且债权银行在三家以上的困难企业,尽快成立债权人组织,协调各成员银行一致行动、同进共退。完善协同帮扶工作机制,增强政银企合力,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

(九)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快推进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其他融资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地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信用保证基金,扩大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创新银保合作模式,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深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十)规范企业融资行为。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和“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深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企业信息披露和风险教育,防范企业过度融资、过度负债及过度对外担保。全面落实企业“规改股”、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企业“规改股”过程中涉及的规费减免措施,支持各地对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给予优惠措施。

(十一)加强金融杠杆的风险管控。推进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金融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加大资本补充力度,确保杠杆率等金融主要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二)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培育和支持市场化征信机构开展征信业务,为企业去杠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深化政府、法院、银行协作,提高金融案件审理执行效率,积极保护金融债权。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完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省金融办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等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市、县(市、区)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要妥善化解处置去杠杆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发挥政策协同作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为全省去杠杆工作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去杠杆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通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市县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将采取通报批评、行政问责和组织处理等措施。

本行动方案自2016年9月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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