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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开征求《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迭代升级“亩均论英雄”改革,省亩均办起草形成《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征求期限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397645454@qq.com(单位意见请发送盖章扫描件)。

联系人:刘静茹,电话:0571-87056792。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不断健全以质量效益、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着力构建让有创新力竞争力好企业脱颖而出的良好生态,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找准“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百姓受益”的最佳结合点,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强劲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和改革创新相结合。推进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创新探索有益做法,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注重依法依规,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推进。

2.坚持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依据,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为手段,完善激励措施和倒逼机制,提升资源要素集约利用效率和企业竞争实力。

3.坚持统筹协调和分类施策相结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规范全省统一评价体系,注重因地制宜,完善市县分类施策政策体系,提升改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建设完善浙里“亩均论英雄”重大应用,打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闭环的多跨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程序公正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和激励有效、约束有力、高效透明、依法依规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体系,全省域营商环境水平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有力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到202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40万元/亩以上,亩均增加值达到230万元/亩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年以上,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和经济密度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二、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

(一)拓展评价范围

以市、县(市、区)为主体,推进完善全部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鼓励对实际使用工业用地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综合评价;积极推动工业用地效益评价,实现“企业+宗地”的同步评价;探索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重点农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省级层面强化对各市、县(市、区)、制造业行业、服务业行业以及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各类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二)完善评价指标

省级统一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核心指标,统一指标口径,适时进行调整优化。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特点和产业发展导向,制定评价工作细则,增加相应评价指标,合理设定评价权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考虑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等指标,适时完善指标内涵并增加人才密度、单位碳排放增加值等指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重点考虑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等指标。服务业企业区分不同行业设定不同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虑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人均营业收入等指标。

各地可在产业特色、科技创新、技改投资、社会贡献、质量品牌、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设置加减分、升降档等评价规则。对新升规企业、应急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类龙头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新兴产业培育类、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等可通过分类评价、提档加分、设置过渡期等措施给予支持;水、电、燃气等公益性企业可不参与分档定级。

(三)优化评价分类

根据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优先支持)、B(鼓励发展)、C(调整转型)、D(整治提升)四类。原则上,A类企业占比25%左右,B类企业占比40%左右,C类企业占比30%左右,D类企业占比5%左右。鼓励各地开展分行业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可适当提高A、B类企业比例,高耗能行业可适当提高C、D类企业比例;亩均效益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区域可适当提高A、B类企业比例。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得分与亩均税收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四)规范评价程序

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按照年度开展,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核对、评价分类和结果公布等步骤。注重政企互动沟通,坚持评价规则公开透明、连续稳定,评价过程规范有序、注重时效,评价结果公开公示,不断提升评价公信力。鼓励各地对亩均效益情况开展定期监测分析,将其作为年度评价结果运用的有益补充。

三、完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

(一)明确企业分类引导政策

根据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

1.A类企业,在产业准入、要素配置、技术改造、品牌创建、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资源要素优先保障,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打造高质量品牌和产品。

2.B类企业,在产业准入、要素配置、技术改造、品牌创建、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资源要素倾斜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能级,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能力。

3.C类企业,控制企业新增产能项目和新增用地用能规模,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嫁接利用、腾笼换鸟等措施,降低资源消耗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4.D类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约能源、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差别化政策实施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提升。

(二)落实差别化政策措施

加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与差别化政策措施挂钩联动,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水平。

1.实施差别化产业准入政策。将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优先保障A、B类企业的改扩建需求。对D类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增用地、能耗和环境容量,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新增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

2.完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A、B类制造业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减免100%和80%,C、D类制造业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予优惠。各地可参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制定房产税减免政策。

3.完善差别化用地政策。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制度。鼓励各地对亩均效益好的区域、行业和企业,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和土地供应支持力度,优先支持A、B类企业的用地需求。鼓励各地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等,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4.完善差别化用能政策。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市、县(市、区),在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倾斜,相应对单位能耗增加值低的市、县(市、区),在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削减。根据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高耗能企业差别化电价政策。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实行有序用电时,优先保障A、B类企业的用电需求,鼓励地方对亩均效益好的企业用电实行优惠政策,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5.完善差别化排污政策。对单位排放增加值高且满足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市、县(市、区),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上给予倾斜。根据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建立分类分档的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差别化管理机制,在排污权指标保障、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方面对A、B类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6.完善差别化创新要素政策。对A、B类企业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和建设各类开放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优先支持。省级层面优先支持亩均效益好的县(市、区)提升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重大产业平台。

7.完善差别化金融政策。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授信准入、还贷方式、利息优惠、抵押担保、并购重组、股改上市等方面,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A、B类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强化服务保障。

8.完善长效财政激励政策。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对亩均效益提升显著的市、县(市、区)予以倾斜。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差别化的分类财政支持政策,优先扶持、服务亩均效益好的企业做强做大,倒逼亩均效益差的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四、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一)完善“标准地”改革。全面推广“标准地”制度,除负面清单外,新出让工业用地100%采用“标准地”供地,将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研发等指标纳入履约监管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建立完善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机制,按照“谁引进、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项目准入、建设、投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结合产业特色和发展水平,定期发布全省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动态调整新增项目“标准地”指标。

(二)加大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深入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强化企业对标提升。将亩均效益好的企业,优先纳入产业领航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强化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三)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大力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合法合规的,坚决依法处置。对其他高耗低效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兼并重组、搬迁入园、合作转移、关停退出等方式,开展分类帮扶、对标提升。

(四)强化低效用地整治。建立健全工业空间管控体系,聚焦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低效用地连片整治、闲置土地依法处置、规范工业用地转让,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再利用,支持工业用地“退低进高”和“退二优二”;鼓励引导产业园区外零星布局的优质企业集聚入园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上楼”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完善浙里“亩均论英雄”应用建设

(一)完善数据资源归集利用机制。持续完善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数据目录体系,健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创新数据交换和使用方式,明确数源责任部门和数据交换职责,实现全省“亩均论英雄”改革有关数据的及时交换和全面归集。探索“融合计算”等模式,推进评价数据按需调用。充分应用工业用地调查成果,动态更新工业用地情况和地企对应情况。健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数据分级分类共享机制,推动评价数据向基层按需回流。

(二)推进浙里“亩均论英雄”应用贯通。深化浙里“亩均论英雄”重大应用场景建设,强化应用与基层治理系统应用贯通,提升应用计算、监测、分析、预警、决策服务等能力,以数字赋能推进评价、配置、治理、培育、服务等全周期多跨协同、整体智治,更好服务基层经济生态建设。探索构建“亩均发展指数”,引导企业、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各地推动“亩均论英雄”理念、机制、做法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积极探索特色创新应用,建立健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

(三)加强评价数据安全管理。涉企评价数据主要为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定产业政策、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进企业精准服务等提供参考,除公开数据外,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对外公开发布。切实强化数据信息安全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工作职责、开展信息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等多种措施,保障涉企数据信息安全。

六、加强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政策协调和年度工作组织实施。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做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工作协同。各市、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实抓细。

(二)加强督查激励。发挥亩均综合效益评价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将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列入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强化跟踪督查和评价考核,激励各地真抓实干、争先创优。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最佳实践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措施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29日,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