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1-77126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 2021-06-29
索引号: 002482082/2021-77126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 2021-06-292021-06-29
浙江省教育厅沙巴体育平台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04号建议的答复
  • 日期:2021-07-13 14:35
  •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 浏览次数:

浙教厅提〔2021〕232号

陆亚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沙巴体育平台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园健康饮食管理的建议》(杭104号)悉。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校园健康饮食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该建议对我省中小学校园健康饮食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对我们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提高师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政策。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沙巴体育平台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浙江省合理膳食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针对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等形势,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单位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实施“3项制度、2项举措”,即执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公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等3项制度,落实减少集中就餐的聚集风险,实行中小学错时、隔座就餐或统一配餐送至教室和高校错峰错时就餐、点餐配送等2项举措。通过努力,2020年我省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达到了“3个百分百”:100%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100%的学校建立监督组织,100%的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

三是提高师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和知晓率。积极推进“公筷公勺”“反对浪费”“合理膳食”等行动,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观念和健康意识。各地各校利用线上网络教育、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资源,线下通识课程、沙巴体育平台讲座、校园墙报、校园文化建设等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普及,不断提升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我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连续3年达到95%以上,2020年全省中小学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7%。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检查督查。制定开学检查清单,在开学工作检查50条中明确餐饮从业人员、食堂进货渠道、原料贮存、食堂环境卫生、食堂餐具消毒和保管、食堂操作规程、食品留样等12条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条款。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各地各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排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谱制定、食堂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消毒情况,指导各校做好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同时,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2020年全省共执法检查52562家次,进一步促进了各地各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落实。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强化责任、细化目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实施《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重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六项管理制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等制度。巩固“3个百分百”: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达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达100%;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达100%。

二是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指导学生营养就餐,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兼职的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每周公布学生食谱。实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干预,开展区域内学校营养健康的监测,开展学生营养性贫血、生长发育迟缓和超重肥胖的干预。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三是实施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普及行动。充分发挥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健康教育课、宣传栏、主题班会、课外实践、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增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确保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业务和智能管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我省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亮牌”督导制度。市场监管、教育、卫健等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的督导检查,共同排查隐患,重点对农村地区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以及餐具消毒(洗洁精检测)等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进行复查,及时消除隐患。相关部门联合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责任追究相关条款,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食物中毒事件的地区和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亮牌”督办,并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建议!

(联系人:体卫艺处沈叶庆,电话:0571—88008879)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