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76229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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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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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9-242020-09-24
浙江省教育厅沙巴体育平台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衢25号的答复
  • 日期:2020-09-24 15:06
  •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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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提〔2020〕141号

蓝雪敏、徐荣新、姚方、何建仙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沙巴体育平台加大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建议》(衢25号),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好意见好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借鉴意义。在此,对你们给予我省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省人大、省政府十分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此建议被列为2020年省重点建议。

省政府明确由副省长成岳冲领办,由我厅会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共同办理。为做好办理工作,我们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为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办理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办理方案,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审定。办理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教科文卫委和省政府督查室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我们组织了沙巴体育平台调研,先后赴衢州、湖州、丽水、绍兴、温州等地深入走访幼儿园和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相关座谈会,围绕建议所提出的主要内容,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政府应当履行职责,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幼有所育”,促进适龄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学前教育“省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省、市政府主要负责对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府为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责任主体,承担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的规划责任、投入责任、监管责任和推进均衡服务的责任。同时鼓励乡镇(街道)以各种形式支持发展学前教育。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将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作为主体,早在2008年省政府就召开了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2011起,连续制定实施了三轮发展学前教育专项行动计划,先后组织开展幼儿园扩容工程、无证幼儿园整治行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改造提升工程、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等级幼儿园创建和幼儿园课程改革等,对全省学前教育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2017年9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推动我省学前教育进入依法办园的新阶段。2019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沙巴体育平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管理体制、资源供给、保障机制、师资队伍、保教质量和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对办好新时代我省学前教育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030所,在园幼儿193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8136所,在普惠园入园的幼儿占比为91.4%,等级幼儿园8572所,等级率达到96.9%;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可以说,近年来学前教育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当然,尽管前些年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重要窗口”和“教育现代化”,诚如你们在建议中所分析的,当前我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资源仍然不足,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素质不高、流动性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不够完善,办园规范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学前教育依然是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短板。

为此,我们将根据省委、省政府《沙巴体育平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以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按照“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鼓励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法支持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思路,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实施第三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基础上,积极酝酿编制实施第四轮行动计划,千方百计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供给,重点从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生均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下大气力,整体推进全省学前教育协调持续发展。

一、聚焦资源,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我们将认真落实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浙江省委沙巴体育平台补短板的若干意见》精神,将学前教育纳入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县为单位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指导各地从资源供给实际出发,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就近入园、方便入园的期盼。

(一)落实城镇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快推动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省治理工作小组定期研判,组织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对标对表开展分类治理,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218所配套园的治理任务。同时研究修订《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用刚性的规划制度,进一步落实“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配套园采用“名园+新园”等方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二)推进 “幼儿园扩容工程”。在基本解决无证办园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督促各地不断巩固无证园整治成果,坚决防范无证办园现象死灰复燃。同时推动各地加大资源供给,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不断抬高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底部。

(三)实施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依法推动“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乡镇中心园为龙头,以集团化办园、举办分园、连锁办园或村级教学点等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网络体系建设。同时通过集团化办园、幼儿园共同体建设、城乡幼儿园结对等方式,扩大农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2020年共下达建设计划162所,其中公办148所(新建93所、改扩建55所),民办14所,预计2020年全省可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近5万个。

二、聚焦师资,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发展幼儿教育的关键。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积极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政策意见,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方式,着力解决幼儿园的人才制约。特别要针对幼儿园非编教师多、待遇低、流动性大、素质不高的实际,多措并举,全面实施非编教师素质提升行动。

(一)提升持证率。加大培训力度,帮助有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考试;严把进口关,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新招聘的教师必须拥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对一些不可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抓紧调整工作岗位或依法予以解聘;实施考核推进,将提高幼儿园教师持证率列入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各地持证率变化情况,督促各地千方百计提高持证率,努力解决幼儿园教师无证上岗问题。

(二)加强培养培训。切实增强师范类院校和高校师范类专业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适应性。加大培养力度,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规模,增加招生指标。积极探索建设高校与市县协同培养幼儿园教师机制,鼓励校地合作培养幼儿园教师,研究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同时制订幼儿园教师队伍培训规划,将非编幼儿园教师全员纳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资质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三)提高待遇。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保障基本待遇,是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归属感,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各地依法落实非在编教师的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在岗非在编幼儿园教师,研究制订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相关政策,以解决其后顾之忧。逐步提高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尽快建立完善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其年收入达到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以上,或者达到当地在编教师收入的60%以上,逐步缩小与在编在职教师的收入差距。

三、聚焦机制,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在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以保障和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积极推动依法办园。通过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办园规范等体制机制问题,推进我省依法办园水平,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投入机制。督促各级地方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在同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在推动各地制定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制度的基础上,将于2020年下半年研究制定全省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快制定学前教育生均标准、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2020年省财政增加安排3000万元省级补助,在此基础上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以因素分配的方式对各地发展学前教育进行奖补。

(三)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平台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采取生均经费补助、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派遣公办教师、培训教师、建立协同发展机制等方式,科学建立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四、聚焦内涵,大力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我们将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编制实施第四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契机,把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心从重建设转到重内涵发展上来,不断提升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一)推动学前教育上等级。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我们将坚持以评促建,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更加突出等级园创建过程中的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争取到2022年,全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8%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70%。

(二)大力推进幼儿园游戏活动。通过全面实施幼儿园课程改革、“安吉游戏”实践区(实践园)、 “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等举措,在全省全方位宣传推广幼儿游戏的价值,积极探索园本化游戏课程,征集、评选和推广各类幼儿游戏活动案例,加强检查指导,将“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坚决纠正防范小学化倾向。加大对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明查暗访,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探索“幼小衔接”的有效做法,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努力解决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有效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提升。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并建言献策。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方红峰,电话:0571–88008825)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2日

 

浙教厅提〔2020〕141号

蓝雪敏、徐荣新、姚方、何建仙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沙巴体育平台加大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建议》(衢25号),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好意见好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借鉴意义。在此,对你们给予我省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省人大、省政府十分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此建议被列为2020年省重点建议。

省政府明确由副省长成岳冲领办,由我厅会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共同办理。为做好办理工作,我们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为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办理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办理方案,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审定。办理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教科文卫委和省政府督查室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我们组织了沙巴体育平台调研,先后赴衢州、湖州、丽水、绍兴、温州等地深入走访幼儿园和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相关座谈会,围绕建议所提出的主要内容,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政府应当履行职责,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幼有所育”,促进适龄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学前教育“省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省、市政府主要负责对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府为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责任主体,承担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的规划责任、投入责任、监管责任和推进均衡服务的责任。同时鼓励乡镇(街道)以各种形式支持发展学前教育。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将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作为主体,早在2008年省政府就召开了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2011起,连续制定实施了三轮发展学前教育专项行动计划,先后组织开展幼儿园扩容工程、无证幼儿园整治行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改造提升工程、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等级幼儿园创建和幼儿园课程改革等,对全省学前教育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2017年9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推动我省学前教育进入依法办园的新阶段。2019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沙巴体育平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管理体制、资源供给、保障机制、师资队伍、保教质量和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对办好新时代我省学前教育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030所,在园幼儿193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8136所,在普惠园入园的幼儿占比为91.4%,等级幼儿园8572所,等级率达到96.9%;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可以说,近年来学前教育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当然,尽管前些年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重要窗口”和“教育现代化”,诚如你们在建议中所分析的,当前我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资源仍然不足,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素质不高、流动性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不够完善,办园规范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学前教育依然是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短板。

为此,我们将根据省委、省政府《沙巴体育平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以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按照“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鼓励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法支持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思路,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实施第三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基础上,积极酝酿编制实施第四轮行动计划,千方百计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供给,重点从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生均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下大气力,整体推进全省学前教育协调持续发展。

一、聚焦资源,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我们将认真落实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浙江省委沙巴体育平台补短板的若干意见》精神,将学前教育纳入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县为单位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指导各地从资源供给实际出发,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就近入园、方便入园的期盼。

(一)落实城镇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快推动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省治理工作小组定期研判,组织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对标对表开展分类治理,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218所配套园的治理任务。同时研究修订《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用刚性的规划制度,进一步落实“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配套园采用“名园+新园”等方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二)推进 “幼儿园扩容工程”。在基本解决无证办园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督促各地不断巩固无证园整治成果,坚决防范无证办园现象死灰复燃。同时推动各地加大资源供给,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不断抬高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底部。

(三)实施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依法推动“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乡镇中心园为龙头,以集团化办园、举办分园、连锁办园或村级教学点等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网络体系建设。同时通过集团化办园、幼儿园共同体建设、城乡幼儿园结对等方式,扩大农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2020年共下达建设计划162所,其中公办148所(新建93所、改扩建55所),民办14所,预计2020年全省可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近5万个。

二、聚焦师资,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发展幼儿教育的关键。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积极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政策意见,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方式,着力解决幼儿园的人才制约。特别要针对幼儿园非编教师多、待遇低、流动性大、素质不高的实际,多措并举,全面实施非编教师素质提升行动。

(一)提升持证率。加大培训力度,帮助有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考试;严把进口关,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新招聘的教师必须拥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对一些不可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抓紧调整工作岗位或依法予以解聘;实施考核推进,将提高幼儿园教师持证率列入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各地持证率变化情况,督促各地千方百计提高持证率,努力解决幼儿园教师无证上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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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机制,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在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以保障和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积极推动依法办园。通过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办园规范等体制机制问题,推进我省依法办园水平,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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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焦内涵,大力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我们将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编制实施第四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契机,把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心从重建设转到重内涵发展上来,不断提升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一)推动学前教育上等级。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我们将坚持以评促建,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更加突出等级园创建过程中的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争取到2022年,全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8%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70%。

(二)大力推进幼儿园游戏活动。通过全面实施幼儿园课程改革、“安吉游戏”实践区(实践园)、 “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等举措,在全省全方位宣传推广幼儿游戏的价值,积极探索园本化游戏课程,征集、评选和推广各类幼儿游戏活动案例,加强检查指导,将“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坚决纠正防范小学化倾向。加大对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明查暗访,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探索“幼小衔接”的有效做法,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努力解决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有效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提升。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并建言献策。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方红峰,电话:0571–88008825)

浙江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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