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沙巴体育平台 >?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政府公报目录 > 2017年 > 第34期(总第1183期)
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67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11-10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12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7-0053
有效性: 失效
废止时间: 2019-03-07 16:49:41
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67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11-10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12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7-0053
有效性: 失效
废止时间: 2019-03-07 16:49:4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 日期: 2017- 11- 10 12: 01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公布 浙江省 2018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 2018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省政府同 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采购单位要按照《浙江省 2018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 准》,编制本单位 2018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按 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与配合, 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推动 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 11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 2018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26 项):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 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存储设备、打印设备、扫描仪、基础 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文印设备、乘用车、客车、专 用车辆、空调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普通电视设备(限于电视机)、传真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办公家具(限于规格、型号等确 定的成品)、工作制服(限于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纸质文具及办公 用品(限于复印纸)、义务教育教科书、辅助学习资源(限于义务教育)。 

省级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医疗设 备(应国际招标的除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人用疫苗(一类、二 类疫苗)、兽用疫苗(动物疾病防控疫苗),以及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其他货物类项目。 

(二)工程类:无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 

省级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投资预算不足 100 万元 的小额装修工程、拆除工程、修缮工程。 

(三)服务类(8 项):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限于云计算服务)、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限于公务用车租赁)、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一 般会议服务、省内培训、机动车保险服务。 

省级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会计服 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绩效评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其他服务类项目。

以上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单位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 依法组织采购。其中,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项目由集中采购机 构按规定确定供应商名单。预算金额(含工程投资总额,下同)在公 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 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协议定点系统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委 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 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市以上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县级政府批准。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需求后,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和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以外,预算 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 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进行采购,网上 超市供应商由集中采购机构按规定确定;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 限额标准但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之下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 单位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或反向 竞价系统进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集中 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因 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 开始前获得设区市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县级政府批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浙江“政采云”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化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括:部分医用耗材(全省卫生系统)、教学仪器设备(全省教育系统,不含高教仪器设备)、消防部队技术 装备(全省武警消防部队区域)。

以上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部 门或本系统所属单位上述采购项目进行集中,统一委托部门集中 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按照预算隶属关系,属于市、县(市、区)的项目,但委托省级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 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政府采购手续。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 依法实施分散采购。各级采购单位可以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采购代理社会中介机构组织采购。全省分散采购的具体限额标准为: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 50 万元,市级 30 万元,县级 10 万元。 

工程类项目:省级 100 万元,市级 50 万元,县级 30 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规格标准较为统一、现货源充足 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类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浙 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或反向竞价系统进行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 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单位应当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 场———网上超市系统组织采购(网上超市未上架的商品除外)。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部门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全省公开招标项 目具体数额标准为: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 100 万元。 

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市 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各级采购单位 使用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达到采购 限额标准的服务,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 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以及与建筑物 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 除实行定点采购外,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 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三)各级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社会中介机构在 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执行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保 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 业发展等目标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包括通 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依法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社会中介机 构组织政府采购,并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评审专家。其中采购的仪 器设备涉及进口的,实行备案制管理,财政部门不再进行事前审核。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做 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和可追溯。 

本条规定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新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在 此之前立项但尚在合同期内的科研项目。 

(五)全省原则上按照本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各市、县(市、区)政府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及采 购限额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将本地区执行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 购限额标准公开发布,报省财政厅备案。市、县(市、区)政府确需 调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报经省政府批准。 

(六)中央与地方共建单位使用中央或地方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可适用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七)《浙江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由省财政厅另行发布。 

(八)《浙江省 2018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以往规定与本目录及 标准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公布浙江省 2018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