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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82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6-07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3〕7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3-0029
有效性: 废止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82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6-07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3〕7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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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 日期: 2013- 06- 07 13: 08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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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发挥专利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专利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衡量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所在。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是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经济强省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了今后五年全省实现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研发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八倍增”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两提高”的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抢占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制高点和主动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专利工作对于加快创新型省份和经济强省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政策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企业为主体,以满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需求为主线,以提高企业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加强重点领域专利公共服务为突破口,以营造专利法制和社会环境为基础,努力构建区域现代产业集群专利竞争优势,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产品和市场,实现我省从知识产权大省到知识产权强省的跨越。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省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企业专利创造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区域专利创造能力显著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以上,企业专利授权量占专利授权总数的比率达到60%以上,年专利授权量超10000件以上的县(市、区)达到5个以上,年专利授权量超5000件以上的县(市、区)达到10个以上,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县(市、区)覆盖面达到70%以上。
    ——重点领域、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专利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在高新技术产业中,每件有效发明专利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升,专利制度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专利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专利保护和维权援助服务体系,专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专利保护的国内国际形象明显改善。
    ——专利管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专利运用与流转的市场优势及文化优势进一步显现,专利转让许可交易数量、专利质押融资工作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专利服务队伍数量比2011年翻一番。
    到2017年,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67000件和2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比2012年翻一番。到2020年,力争基本建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知识产权强省。
    三、工作举措
   (三)加大企业专利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以大型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国际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省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上市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制订实施专利发展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推广工作和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积极推进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每年新认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00家以上,到2015年达到1000家以上,形成一批专利优势企业群。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每年新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以上。
   (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要求,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的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工业设计、生物医药、新能源、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专利态势分析,建立预警机制,形成独具区域特色的专利竞争优势。围绕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积极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专利)评议试点工作。
   (五)加快区域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县(市、区)、高新园区创新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构筑区域知识产权竞争高地。以国家和省级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科技强县和工业强县(市、区)试点单位为重点,组织实施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程,每年开展5—10个试点示范,到2015年达到60个以上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县(市、区)。引导培育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园区)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等试点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达到1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达到3—5个。
   (六)支持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实施专利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加紧开展专利国际布局,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组织(PCT)渠道申请国外专利,到2015年全省年申请国外专利量达到800件以上,择优重点资助一批符合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发明创造申请国外专利。鼓励企业购买国外专利或专利使用权。建立健全企业涉外专利纠纷应对机制,帮助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积极依法应对涉外专利纠纷。支持鼓励企业组建行业专利联盟,增强行业应对境外专利纠纷的整体联防能力。
   (七)鼓励产学研协同专利创造。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优势,根据企业和市场的目标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创造研究,每年择优扶持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重大专利技术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理顺协同创新体系下的专利权益归属,促进专利共享许可使用。引导和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努力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掌握技术标准话语权,加快专利成果产业化。
   (八)建立专利投融资与交易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出资购买专利转化,支持专利交易、转移转化等活动。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支持专利质押、专利保险、出资入股、融资担保等投融资活动。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与专利权有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专利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开展专利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和公开拍卖活动,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发明创造专利权推广应用。
   (九)加快专利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专利代理、咨询、评估、交易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到2015年,全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达到50家,专利代理执业代理人达到350人,专利中介服务从业人员达到1500人。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创新载体的专利托管等服务,创建一批品牌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引导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专利公益服务,建立行业专利信息分析系统,提高行业企业的专利信息运用水平。加强依法监管,依法清理查处违规经营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省、市(区域)、重点行业专利公共信息与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十)加大专利行政保护力度。健全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依法查处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特别是遏制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恶意侵权案件。加强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专利权和制售假冒专利商品案件高发地等重点地区、行业和特定领域的专利执法。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探索推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侵权执行保险。
   (十一)加强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畅通专利维权援助渠道,支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到2015年,各市要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开通“12330”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热线。有条件的县(市、区)、高新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设计基地等重点区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
   (十二)注重专利人才培养与文化建设。深入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积极培养引进高层次专利专业及管理人才,发展壮大专利代理人队伍,探索建立专利专业人员职称评聘制度。充分利用高校知识产权(法)专业,积极开展专利人才培养。重点加强企业专利事务人才培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通过定期开展中长期或短期企业专利事务人才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专利事务人员的专利管理水平。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途径,开展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治意识。定期发布全省专利保护状况白皮书,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宣传报道。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区重要工作议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各市、县(市、区)要加强专利管理,统筹调配资源,确保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专利管理工作服务体系。
   (十四)强化考核引导。省级有关部门要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创新型城市和高新园区创建中,强化对专利工作的考核,增强考核针对性,加大考核权重,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类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项目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人才培养引进工作中,要将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以及专利转化情况列为认定、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十五)完善工作制度。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建立对各市、县(市、区)、高校院所和重点企业的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度公告制度,对专利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地区,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予以表彰,对年度专利授权量超过万件的县(市、区)由省政府给予通报嘉奖。
   (十六)落实扶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专利工作导向,全面落实涉及专利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对专利工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修订和完善财政专利资金资助办法,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设立浙江省专利金奖,对创新性强、转化实施效益好的专利予以奖励。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奖励制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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