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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86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4-28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3〕43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86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4-28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3〕43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转发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沙巴体育平台2013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 日期: 2013- 05- 27 00: 0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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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沙巴体育平台《2013年纠风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纠风工作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


附件:

2013年纠风工作意见
省监察厅、省纠风办

一、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沙巴体育平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优环境促发展,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为重点,更好地服务民生。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目标要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公开,加快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全公开,尤其要在群众特别关心、社会特别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开方面取得新突破。建立健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工作机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1.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巩固62个县(市、区)“零择校”成果,确保其他县(市、区)择校比例控制在5%以下。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行为。加强高校违规招生行为治理,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深入治理中小学乱办班和补课收费问题,建立健全由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2.深入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统一公示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医疗用药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药械集中采购机制,扩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规范购销秩序,强化全程监督。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严肃行业纪律,坚决遏制过度医疗、收受回扣现象,强化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
       3.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纠正保障性住房关键环节的不正之风。继续拓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设环节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分配环节要建立全省监管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协作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分配。管理环节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退出机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出现骗购、骗租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等问题。
       4.深入推进征地拆迁“阳光工程”,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进一步增加政策制度和操作程序的透明度,全面推行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征地拆迁一张图”模式,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沙巴体育平台令第590号),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5.深入推进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扎实抓好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普惠性政策的落实和监管。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全面建立和实行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深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和规范化管理机制。
       6.深入推进政府性资金“阳光监管”,纠正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监管,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情况为重点强化监督,确保经费拨付使用到位。
       7.深入推进收费公路“阳光收费”,纠正“三乱”问题。加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后续监督管理,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强化“阳光收费”考核,切实优化出行环境。开展全省运管系统规范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涉路执法单位和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政策,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加大对路上、水上执法行为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人员和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深入治理食品药品领域以及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以全省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为重点,更好地服务发展。
       8.深入推进全省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工作。围绕改善金融服务、规范市场秩序、推广惠企便民新举措等内容,对全省银行系统进行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检查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已解决问题的巩固情况,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省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继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9.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松绑减负等重点,主动做好上门服务、后续服务及政策宣传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企业发展。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活动,坚决查处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10.深入推进“四位一体”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围绕纠风重点工作,创新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联动播报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合力作用,构建反应迅速、便捷透明的公共话语平台。充分利用“四位一体”的媒体优势,办好《阳光行动》、《有理走天下》、《透视银行》等栏目,加强对纠风重点工作的监督和宣传力度。
       (三)以基层站所对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为重点,更好地服务基层。
       11.深入推进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对接。围绕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提质提速提效,推进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对应、服务对接、资源整合,下放服务权限,建立网上平台,开展定期服务,实行全程代理,公开办事承诺,完善考评机制,实现“站所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百姓转”,群众办理事项“收得快、送得快、办得快、评得快”的目标。
       12.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按照“服务质量、服务公开、服务管理、服务形象、服务群众、服务评价、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等内容,分类制定具有系统特色的建设标准,实现一系统一标准、一类一标准,分类、分级、分步“创优晋级”,全面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实现基层站所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13.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创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浙委办〔2011〕101号),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创工作,切实增强基层站所创造力和凝聚力,不断推进基层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涉及各项纠风专项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纠风工作的检查指导;各级纠风办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经常性、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或抽查,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拖延、执行不力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顶风违纪、社会影响恶劣、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三)深化改革创新。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破解不正之风问题。积极探索源头防范之策,寓防风于成风之前,寓建设于纠正之中,防止不正之风纠而复发、重复反弹。针对不正之风多发领域、部位和环节,建立完善符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的科学严密的纠风制度和措施,防止出现新的不正之风。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浙政办发〔2013〕43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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