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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3-776832 主题分类: 体育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5-2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3〕63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3-0024
有效性: 失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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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体育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5-2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3〕63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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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 日期: 2013- 05- 24 13: 08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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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老年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11号)等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老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省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用积极的方式,延长健康年龄,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沙巴体育平台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
   二、努力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条件
   各地要加大对老年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把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老龄事业和全民健身规划。在城市改造和新建体育场馆时,要结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特点,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要按照《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广大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优化改进现有的体育设施,科学合理安排健身活动的区域和时段,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要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沙巴体育平台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2011—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号)精神,加快推进省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建设,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等要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器材,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体育锻炼。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持久经常”的原则,积极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老年人运动会,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竞赛活动。办好每五年一届的全省老年人运动会,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及时培训新上岗的业务骨干,积极组织老年体育活动骨干深入基层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普及体育健身技能,动员和组织沙巴体育平台的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四、不断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
   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老年体育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体育团体,是党和政府关心老年人健康长寿的桥梁和纽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协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年人体育协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网络。要推选身体好、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事业的同志担任协会负责人;聘用熟悉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并及时充实调整协会工作人员,保持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活力。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在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强化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
   五、建立政府主导、渠道多元的经费投入机制
   老年体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资金。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老年体育事业的投入,在安排体育事业资金时统筹兼顾老年体育经费,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要适当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体育活动、赛事和场地设施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助公益性老年体育事业,捐助支出可以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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